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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矣。所以《說文.豕部》云:「今世字誤以豕為彘,以彘為豕。何以明之?為、𤥨从豕,蟸从彘,皆取其聲,以是明之。」此許氏說。自以後又誤寫,莫之是正,今正之,當云:「今世字誤以豕為豖,以彖為𧰲,何以明之?為啄、琢从豖,从𧰲,皆取其聲,以是明之。」此間𧰲、彖久訛之證也。此𧰲、等字以後并訛其音之證也。今人讀从兌之脫字,俗音已訛[入][1]十四部,此𧰲音亦相牽而訛之證也。𧰲之為音,旣據《繫辭》、《大雅》定之矣。然則其意究如何?孔子「材也」之訓究如何?曰:此但當以𧰲字為最先之字,但言其音而意即在其中。即如


[1]按,此字原書作「八」,觀其文意,當作「入」為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