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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酒為酤者。既有一宿之酒,不得謂之無酒,斯不然矣。」《傳》義為長。

〈杕杜〉三章:「檀車幝幝。」《傳》:「檀車,役車也。」《正義》:「以檀木為車。」按:檀,木中車材。故〈伐檀〉曰:「坎坎伐檀。」若以檀為車材,即名檀車。注《考工記》云:「今世轂用雜榆,輻以檀,牙以橿。」將亦謂之「榆車」、「橿車」耶?竊謂意檀車即棧車,蓋聲轉耳。《周禮.地官.序官》「廛人」《注》:「杜子春讀壇為廛。」《方言》:「廛或曰踐。」是壇、廛、踐皆聲近可通借。壇丛亶聲,檀亦从亶;踐从戔聲,棧亦从戔,則檀、棧亦可通借矣。又〈何草不黃〉曰:「有棧之車。」《傳》:「棧車,役車也。」檀車、